2022年,孟津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一是收回2022年度孟津区麻屯镇董村农产品仓储建设集体经济项目等9个产业项目结余资金65.227963万元;二是收回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结余区级资金44.026833万元,以上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三是调整安排2022年度孟津区横水镇牛场配套设备采购、小浪底镇北达宿村光伏电站集体经济项目资金38.155087万元,四是安排第八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资金71.099709万元,以上共计财政衔接资金109.254796万元,现将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57396万元(洛财预〔2021〕550号)。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99502万元(洛财农〔2022〕38号)。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254501万元(洛财预〔2021〕625号)。
4、区级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02683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孟巩固脱贫组〔2023〕4号)精神,本次调整及安排的资金109.254796万元,用于,用于产业发展38.155087万元。用于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资金71.099709万元。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调整部分项目结余资金及安排第八批产业发展项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pdf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5956505
孟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781760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26636
邮箱:mjfpbd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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