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及安排第四批产业发展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财政局

2022年,孟津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对第二批批复的会盟镇绿色豆芽孵化加工集体经济项目445.4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32.97万元洛财预〔2021〕550号,市级衔接资金312.5万元洛财预〔2021〕625号)和原第四批批复的白鹤镇中国堡子寨云上堡子民宿项目5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洛财预〔2021〕625号),收回资金重新安排项目。二是对第四批批复的朝阳镇气调冷库建设集体经济项目,将原建设内容“建设气调冷库1987.66平方米,包含3间库房及配套设备”,调整为“建设气调冷库2393.96平方米”,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财政衔接资金分配852.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2.97万元,市级资金719.86万元, 现将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97万元(洛财预〔2021〕550号)。

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9.86万元(洛财预〔2021〕625号)。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孟巩固脱贫组〔2022〕15号)精神,本次调整及安排的资金852.83万元全部用于第四批产业发展项目中。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调整及安排第四批产业发展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pdf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5956505

孟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781760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26636

邮箱:mjfpbdcz@126.com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