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第二批及安排第三批产业发展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区财政局

2022年,孟津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对第二批批复的白鹤镇铁谢村精品民宿建设集体经济项目5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洛财预〔2021〕625号),收回资金重新安排项目。二是对第二批批复的会盟镇绿色豆芽孵化加工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财政衔接资金分配1591.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30万元,市级资金500万元,区本级资金461.6万元, 现将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0万元(洛财预〔2022〕38号)。

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洛财预〔2021〕625号)。

3、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1.6万元(区级年初预算安排)。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孟巩固脱贫组〔2022〕9号)精神,本次调整及安排的资金1591.6万元全部用于第三批产业发展项目中。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调整第二批及安排第三批产业发展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pdf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5956505

孟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781760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26636

邮箱:mjfpbd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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