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孟津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第一批批复的道路建设项目资金规模进行调整,由598.73万元调整为559.5万元,收回39.23万元(洛财预〔2021〕550号,中央衔接资金)重新安排项目。对第二批下达的常袋镇英古村服装加工提升集体经济项目39.5万元(洛财预〔2021〕625号,市级衔接资金),收回资金重新安排项目。对第二批批复常袋镇农产品加工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地点由马岭村调整为赵沟村。
本次财政衔接资金分配2184.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23万元,市级资金39.5万元,区本级资金2105.4万元, 现将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23万元(洛财预〔2021〕550号)。
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万元(洛财预〔2021〕625号)。
3、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5.4万元(洛财预〔2021〕624号)。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孟巩固脱贫组〔2022〕7号)精神,将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如下:
一是用于雨露计划项目增加衔接资金18.75万元;
二是用于第二批道路建设项目892.13万元;
三是用于饮水安全项目1273.25万元;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调整第一、二批及安排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pdf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5956505
孟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781760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26636
邮箱:mjfpbd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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