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2014年招聘初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15 来源:教育局、人社局

   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需要,解决目前孟津县教师紧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根据实际需求,招聘职位为初中教师50名。具体岗位如下:

合计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50

12

12

12

2

3

3

3

3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与申报学科和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5、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2014年孟津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或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凭低保证及户口本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报名地点:洛阳市孟津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者应提交毕业学校或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行为、能按时毕业的有效学历证明或在校四年各学科成绩单。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
  5、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加分条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孟津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4年5月31日在村任职(任教)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孟津县的"三支一扶"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3、需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孟津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4年5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孟津县教育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两科(侧重于教育综合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
  3、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和试讲人员名单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孟津县教育网公布。
  (二)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笔试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试讲采取在孟津县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3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程序: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试讲评分办法:试讲满分成绩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
  (三)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学历层次、笔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孟津县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孟津县教育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凡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实施与监督
  成立"孟津县初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孟津县2014年初中教师招聘工作。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未尽事宜由孟津县2014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791159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7921286(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79-67912450 (县监察局)  
附件1:孟津县2014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孟   津   县   教   育  局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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