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麻屯镇地下水井群、常袋镇地下水井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2 来源:孟津区水利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安全与水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供水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取消孟津区麻屯镇地下水井群(麻屯镇前楼村的厂区井和西井)和孟津区常袋镇地下水井群(常袋镇西小梵村1号井、2号井和常袋村的3号井)

二、水源地替代方案

建成新的孟津区麻屯镇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替代原孟津区麻屯镇地下水井群,建成新的孟津区常袋镇集中供水中心常袋、拐坪饮用水水源地替代原孟津区常袋镇地下水井群。替代水源水量和水质有保障,可以满足镇区用水需求,同时可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后续管理

洛阳汇兴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供水工作日常管理,加强新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与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网络,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安全标准。

四、公众参与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或相关部门反映,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电话:67912233

五、生效与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负责解释。对于因取消饮用水水源地而涉及的相关权益调整,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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