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积极开展区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查,图斑1:位于洛阳市孟津区白鹤镇河清村,编号为CT4103222010067130066511001图斑投影面积为12921.62平方米;
图斑2:位于洛阳市孟津区白鹤镇河清村,编号为CT4103222010067130066511002图斑投影面积为29356.09平方米。
以上共计2个图斑,均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故认定以上2个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9--67929768或以书面形式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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