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豫发改法规〔2012〕1261号),我县对招投标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洛阳市发改委、法制办、监察局审查通过。现决定废止《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孟津县项目评估及评标专家库的通知》(孟政文〔2007〕19号)。
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8日
(庄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