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成立孟津县项目评估及评标专家库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8 来源:县发改委

    根据《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豫发改法规〔2012〕1261号),我县对招投标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洛阳市发改委、法制办、监察局审查通过。现决定废止《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孟津县项目评估及评标专家库的通知》(孟政文〔2007〕19号)。

 

  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8日

 

(庄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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