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河清路、小浪底路部分路段拟实行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1-03 来源:孟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河清路、小浪底路部分路段拟实行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缓解县城河清路、小浪底路的交通拥堵,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经实地调研,邀请专家论证,拟将河清路、小浪底路部分路段实行单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河清北路(原农贸路)全线实行单行。所有机动车允许由南向北通行,禁止由北向南通行。在桂花大道河清路口设单行道路标志;在黄河路河清路口两侧设禁止左、右转标志。在河清北路设置4米主车道,两侧设置1.6米非机动车道,道路东侧规划机动车泊位。
二、小浪底路中段(桂花大道—慧林路)实行单行,所有机动车允许由北向南通行,禁止由南向北通行。在桂花大道十字路口、小浪底路与慧林路十字口设单行道路标志;在小浪底路中段该设置4.3米主车道,两侧设置2.6米非机动车道,道路西侧规划机动车泊位。
三、以上两路段实行单行后,一是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二是解决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问题;三是缓解了道路的交通拥堵问题;四是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希望广大群众对以上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将广纳善言,进一步完善单行方案。
联系电话:0379—67912296
邮箱:mjjiaojing@sina.com
通信地址:孟津县会盟大道交警大队办公室
邮编:471100
附:单行效果图。
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李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