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孟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学军主持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炎海、吴少义、李宗贤、马淑玲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周晋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松奇、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齐振,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县政府办、政协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赵莉为孟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陈学军为赵莉颁发了任命书。赵莉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陈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