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一、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民政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掌握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筹措、拨发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国内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三)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制订农村五保户供养、城乡社会困难户等符合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管理指导全县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四)组织指导全县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主管双拥、优抚和烈士褒扬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报请、审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伤残评定的取资、报批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执行并监督实施全县军休、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县军休所的工作;落实军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指导过去接收的易地安置的地方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六)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县社团登记管理工作;拟定社团管理地方性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团的审核、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
(九)制定地方性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全县及涉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审批、管理全县婚姻服务中介机构;倡导婚丧习俗改革。
(十)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研究修订行政区域规划;组织县行政区域规划;调停与邻县(市)的边界争议;组织县行政区域勘界工作;承办县内乡(镇)间边界纠纷的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一)拟定全县地名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全县地名、更名的报批工作;承办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及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社会福利工作,制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拟定全县殡葬管理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加强对殡葬事业单位和公墓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和涉港、澳、台地区及华侨的收养儿童工作。
(十五)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和各类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六)拟定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民政部门主要业务范围
民政局属政府职能部门之一,主要业务涉及八个大的方面:社会救助: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流(浪)乞(讨)收容遣送;双拥优抚:落实优抚政策、关注涉军稳定、联系驻孟部队、开展双拥创建;抢险救灾:建立救灾预案、灾情调查上报、实施抢险救灾、组织社会捐助;基层政权:实施村务公开、规范村务管理、推进村民自治、推行(农村)社区服务;社会事务: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婚姻管理;社会服务:边界勘查确定、地名审批管理、区划调整报批、地名服务工程;社团管理:民办非企登记、社团组织管理;社会福利:维护老(年)人权益、落实老(年)人待遇、关注孤残儿童、发展福利事业。
三、民政局内设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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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股室 |
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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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尚战锋 |
桂花大道县政府一楼西135室 |
67912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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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 |
雷巧忙 |
慧林路殡葬管理所院内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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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股 |
闫大智 |
桂花大道县政府一楼西133室 |
67912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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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办 |
王武强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三楼 |
67915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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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股 |
郭振江 |
慧林路殡葬管理所院内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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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办 |
李向阳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二楼 |
679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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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办 |
单俊超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二楼 |
679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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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办 |
刘亚伟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二楼 |
679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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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
认定办 |
张 灿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二楼 |
679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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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办 |
赵志浩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三楼 |
6791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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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办 |
刘国强 |
桂花大道县人武部办公楼四楼 |
67921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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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办 |
刘晓红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院内一楼 |
67919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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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办 |
张继锋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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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办 |
牛建良 |
南岭公园西门北侧民政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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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办 |
李方方 |
慧林路殡葬管理所院内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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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地名办 |
周晓锋 |
慧林路殡葬管理所院内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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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干所 |
张官杰 |
慧林路军干所院内一楼 |
6791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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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所 |
庄联伟 |
慧林路殡葬管理所院内二楼 |
67917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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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厅
民政窗口 |
陆辉莹 |
桂花大道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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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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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