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概况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劳动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职称评审、工资调控、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工作。内设股室7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共有干部职工40人。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西营: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鸿晓: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全民创业、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理:分管公务员、工资福利、小额担保贷款、劳务派遣等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洪杰:分管纪检监察、劳动监察、争议仲裁、机关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
党组成员、公务员办主任焦福生:分管公务员、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工作。
各股室、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财务、政务信息公开、信访、督办查办等工作,协调处理局系统日常政务、事务。
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的开发、调配与管理;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综合协调全县农民工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公务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县军转干部工作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社会保险股:负责监督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及各类用人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确认并负责办理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工资福利股:负责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和工资变动的审批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审批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
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和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全县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并依法进行查处和纠正。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促进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发放,以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年检工作;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负责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人才劳动力市场:负责全县劳务输出和职业介绍工作,办理人事代理业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征缴发放工作。
地 址:县城平乐路113号
联系电话:6791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