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和完善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
(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经济调查,审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上报、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统计单位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县统计单位备录库。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
(七)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管理国家设在孟津县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领导和管理我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八)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行政后勤、政务信息、文秘档案、财务和资产管理,统计教育、统计专业人员上岗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机关工青妇、计划生育和老干部工作;制定全县统计工作制度,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培训教育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的统计登记办证工作。
2、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股
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管理宏观统计数据,编辑出版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报告。负责全县各乡(镇)的社会、经济、科技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工作及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行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统计单位名录库、统计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统计调查数据的计算机处理、统计信息自动化传输及各乡(镇)、各系统的统计数据网络。
3、第一产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农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含林牧副渔业)和农户及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数据,监督指导乡镇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4、第二产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业、固定资产、建筑企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勘探、房地产业、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5、第三产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商贸业(含物资供销、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状况、旅游业、人口、劳动就业、科技和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内贸、外资和旅游、人口、劳动力就业、科技发展、服务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6、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具体负责县城市区、企业、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工作。
7、孟津县统计普查中心
主要任务是:研究拟定我县各项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的宣传和各级普查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整理、分析研究和开发各项普查资料,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等。
办公地址:孟津县城桂花中路政府楼四楼
联系电话:0379-6793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