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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06日   

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部门简介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经上级批准,孟津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1129挂牌成立,于20041220更名为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加挂孟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县局为正科级单位,班子成员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稽查队长1名。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二)履行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

()贯彻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法规。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 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特种药械。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药监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股()

()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等;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负责信访、妇联及计生等工作。

()药品监管股

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监督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特殊药品监管;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三)食品安全股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

(四)稽查队

负责全县药品稽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五)食品药品检验所

按市局下达的抽验计划组织实施抽验工作;监督抽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协助上级药检所进行抽验;负责药品的送验工作;做好检验资料的书写、归档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况信息;承办上级药检所交办的其他业务。

四、联系方式

电话:67929082    传真:67923220

地址:孟津县黄河路东段

电子邮箱:yangjinli13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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