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11〕74号
孟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孟津县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华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孟津县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孟津县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保持污染减排高压态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持续改善孟津县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碧水蓝天行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三大减排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腾出环境容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工程。完成孟津县化肥厂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预计可减排COD738.3吨、NH3—N203.5吨;完成县城四家医疗机构废水治理,预计可减排COD9.1吨。
责任单位:华阳产业集聚区、卫生局
(二)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白鹤镇)污水处理厂、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麻屯镇)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底前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华阳产业集聚区、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
(三)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减排工程。2011年国华孟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万机组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预计可减排SO229131.2吨、NOx2874吨。
责任单位:华阳产业集聚区
(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2011年要完成孟津县化肥厂锅炉烟气脱硫工程,预计可减排SO280.5吨。完成洛阳洛耐菲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型高温隧道窑及燃料替代技改项目,可减排二氧化硫74.47吨、氮氧化物24.83吨;完成孟津鸿运锻造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拆除燃煤设施,换烧液化气,可减排二氧化硫25.92吨,氮氧化物7.5吨。
责任单位:华阳产业集聚区、平乐镇、常袋镇
(五)结构调整减排工程。2011年我县须关停4家化工和8家涉钼企业,可减排SO2295.56吨/年,氮氧化物74.55吨/年。四家化工企业分别是:洛阳精成化工有限公司、洛阳亮东非金属科技开发公司、洛阳双月固化剂有限公司、洛阳市荣康化工厂;八家涉钼企业分别是:洛阳鑫尔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洛阳铭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洛阳宇申钨钼合金有限公司、洛阳市松阳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洛阳鹏兴钨钼合金有限公司、洛阳明林钨钼有限公司、孟津县盛隆合金有限公司、洛阳森发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白鹤镇、朝阳镇、平乐镇、常袋镇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减少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加强集约化畜禽养殖粪便、废水收集和处理,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部开展无害化处理。确保按时完成2011年农业源减排任务。抓好洛阳盛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治理项目,预计可减排COD302.4吨,氨氮43吨。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各镇人民政府
(七)机动车排气综合整治。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气污染治理,有效提升氮氧化物削减空间。严格汽车报废制度,对超过车辆使用年限的汽车,要按照国家《车辆报废标准》予以强制报废;积极开展对冒黑烟机动车的专项治理,严查冒黑烟的各类机动车; 2011年起,淘汰瞬态法机动车尾气检测,所有机动车强制执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机动车尾气检测,并实施黄绿标制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环保局
四、保障条件
(一)完善组织结构,严格目标考核
按照市政府已经印发的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污染减排指标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镇政府向县政府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或经国家核算被倒扣减排量的排污单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部门减排责任,实施减排联动机制
根据“十二五”总量减排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决定成立孟津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县长张书卿任组长,副县长赵亚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局、监察局、农业局、畜牧局、统计局、渔业办、公安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华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空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李遂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的减排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我县2011年污染减排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县环保局负责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体系;县统计局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县水利局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及中控系统的整改完善,督促和指导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作。县商务局、公安局、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老旧机动车淘汰计划积极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县农业局、畜牧局和环保局负责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日常调度,负责制定全县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有关污染减排的指导性意见,建设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负责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管,进行污染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及核算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全口径核查制度。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总量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对燃煤发电、污水处理、烧结脱硫、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全口径核查。按照全口径报表要求认真填报,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全县和各镇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排放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预测预警。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按时报送重点减排工程建设、验收进度,对减排形势进行分析,及时掌握总量减排计划、方案落实情况;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的,予以警示,并实施责任追究。汇总分析总量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四)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污染增量,县环保局要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不能通过“以新带老”实现“增产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和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五)加大资金投入
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采取补助、以奖代补、奖励等多种方式,全力支持污染减排工程。
(六)综合运用环境经济政策
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大力推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财政挂钩机制等环境经济政策,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污染减排工作开展。
(七)强化宣传工作力度
县电视台要开辟减排工作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减排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各企业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环保宣传,加强宣传污染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