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08〕12号
孟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孟津县消防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孟津县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一日
2008年孟津县消防工作意见
2008年,我县消防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以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深入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为服务孟津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孟津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进一步推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完善群防群治社会化新格局
1、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社会化新格局。县、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2008年县政府工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和政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协调县委、县政法委将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制,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或两起以上亡人较大火灾事故的,对消防评先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周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队站建设、装备建设、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实施半年督查和阶段性督查。
2、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加强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监察、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质检、卫生、文化、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3、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消防工作。推进以乡镇政府为基本组织单元的“网格化”消防监管网络,形成覆盖全辖区、落实到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各施其责的消防监管体系。完善落实消防分级管理制度,推行消防监督网格等级化管理新机制,以警务区为单元,实行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分包警务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分包派出所,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等级化管理;建立消防监督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实现消防监督辖区网格化、单位等级化、日常工作量化。县公安局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充分发挥派出所在网格化防控体系中的指导推动、监督执法作用;依托农村警务战略平台,明确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将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的“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纳入监管范围。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业务系统运用,全县50%的派出所实现网上执法。
4、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基础工作,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开展“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期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和实行消防标识化管理)建设知识竞赛活动,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工作。依托洛阳市消防培训中心,加大社会消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落实公共娱乐场所的全员额培训制度。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单位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健全社会单位的自我管理机制。在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推广使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技术防范设施。建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纳入监控网络。
二、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火灾防控手段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根据火灾规律和我县消防工作的特点,及时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地下空间、超大规模场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三合一”场所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抓好季节性防火检查指导,重点落实火灾高危场所的防范措施。建立监督检查“错时”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省政府、省公安厅“双九条”、“硬七条”和公安部消防局“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行政拘留力度,严厉制裁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着力解决“三合一”场所多次整治、多有反复的顽疾。
2、坚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坚持“排查一批、认定一批、挂牌一批、整改一批”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县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建立与县政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采取挂牌督办和新闻媒体公示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整改。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县妇幼保健院要于4月30前整改完毕。
3、把好火灾隐患控制的源头关。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各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洛政〔2006〕191号)的要求,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相关部门不准核发有关证照。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设立娱乐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化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公安消防部门决定撤销消防审批许可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建委、质检、工商、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质量和生产、使用、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坚决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和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安装的市场秩序。
4、认真做好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县长助理陆乡灵为组长的奥运消防安保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奥运消防安保工作方案,明确攻坚目标、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积极营造奥运消防宣传氛围,提前部署、统筹谋划好奥运会、牡丹花会、河洛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确保敏感时期全县火灾形势的绝对稳定。期间,县政府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奥运消防安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突出做好新农村消防工作
1、巩固和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上半年,对《洛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07-2010年)》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和保障措施,努力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年底,40%的行政村建成义务消防队。进一步完善“保消合一”、“巡消结合”模式,加强对保安队员、治安巡防队员的消防培训和监督指导,各巡防队和保安执勤点要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年内县巡防队能有效开展消防巡防工作,保安公司提供消防保安服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加消防队员数量。
2、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结合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市综治办、公安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建委、农业局等7委局联合制定《洛阳市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指导各乡(镇)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编制农村消防安全规划、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强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年内全县20%的农村完成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任务。乡(镇)、行政村两级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实施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乡镇政府要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村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协管员,制订防火公约;与村镇规划同步实施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年内送庄镇、常袋乡和20%的自然村完成消防规划;完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指导各村庄建立消防取水装置,留足消防车通道。全面提高我县农村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农村火灾形势稳定。上半年,各乡镇要建立1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县政府适时召开全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验交流会。
3、做好消防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年内,城关镇、麻屯镇、常袋乡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示范街建设标准》各建成1条消防安全示范街。进一步加大“消防夜校”的开办力度,推进消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四、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着力提高消防宣传工作成效。县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广电传媒以及单位、农村的闭路电视、广播系统,定时播放火灾案例、消防常识、公益广告和警示字幕。继续推进消防宣传“六进”活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积极开展消防文化广场,消防艺术团体定期深入农村、社区进行巡演。将消防宣传纳入基层党组织远程教育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三下乡”等内容;每个乡(镇)所在地建成一块大型消防宣传牌,10%的行政村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固定消防宣传图版。在卡拉OK厅、夜总会、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应急强光手电筒、防毒呼吸面罩,设置强制播放消防宣传和疏散逃生视频短片、切换火灾警报系统,时刻提醒消费者关注消防安全。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职业培训和公益电视节目播出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少儿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等重大宣传活动水平。实现大中小学生消防教育培训常态化,100%的学校开设消防课程,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要达到100%。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规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参加优秀“中国消防志愿者”和中国骄傲等评选活动;鼓励作家、摄影家、艺术家创作消防文化艺术作品,编排优秀消防文艺节目。开展明信片消防知识有奖大赛。成立消防宣讲团,进行义务消防培训,力争培训人数超过2万人。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工作,提高公共消防工作水平
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经费保障。继续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将消防规划纳入孟津县整体规划修编内容,编制专业消防规划,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建制镇,要严格按照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抓好落实。发改委、财政、建设、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要保证城市区新建、改建道路消火栓安装到位。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路段市政消火栓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开展城市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和危害评估工作。上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消防规划落实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将消防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总额的8%,且年增长不低于15%,消防大队级维持性经费不低于30万元。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乡镇专(兼)职消防队、消防文职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严格落实新《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设立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采取县(市、区)、乡逐级配套补贴等方式,着力解决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空白”的问题。鼓励社会和企事业单位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落实社会“网格化”消防监管网络中乡镇政府一级的消防专项业务经费。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改善装备结构。配备1台举高类车,特勤器材100%达标。消防大队建立空气呼吸器充气室。
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能力
县消防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执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全面推行消防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勤务实战的要求,加快推进灭火救援勤务改革,加强执勤备战,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要深化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改革,建立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和以信息数据库为支撑的数字化指挥平台,强化各级指挥员技战术培训和指挥能力培养,提高灭火救援指挥水平。要从实战出发,改革创新训练工作,深入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体能、心理、技术、战术、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要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制订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认真开展实地演练和夜间演练,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第一时间展开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意见 通知
孟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