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11〕81号
孟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孟津县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华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津县“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孟津县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切实履行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国从8月份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办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处做起,以打开路、综合施策,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打击惩处一批组织经营“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使保民平安、为民除害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集中打击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行业管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对违法犯罪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搭建各部门密切合作、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预防犯罪关口前移的基层管理平台,并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根本上、基础上解决这一管理难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打击整治的重点是: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生产假冒伪劣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等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非法收购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非法行医、无证照行医或变相以“养生保健”名义非法行医。
(二)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和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的“黑心”工厂;非法制售雷管炸药、非法制售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加工厂点;非法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车牌、假居民身份证的加工厂点。
(三)严厉打击整治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收购和贩卖被盗自行车、电瓶车、轻便摩托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的地下交易市场;非法收购和贩卖电线、电缆、路面井盖、钢材构件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的站点。
(四)严厉打击整治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存在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吸贩毒品、聚众赌博、私彩赌博、网络赌博、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电子游戏、“黑网吧”等场所和窝点。
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要注重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摧毁违法犯罪团伙、网络,坚决铲除盘踞其中的黑恶势力;发现有幕后“保护伞”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五)重点打击区域。城关镇、紧临市区的平乐镇、朝阳镇、麻屯镇。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已成立孟津县“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学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仝俊宽,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闫春黎,县公安局政委高巍,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晓辉,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吕继波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政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邮政局等单位和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副局长郑存献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分工和担负任务,具体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出台工作方案,制定相应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线索。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嫌“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一要走访摸排侦查线索。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依托社区、镇村,通过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厂房车间、建筑工地、废旧仓库、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深入集贸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旅店、刻字印刷、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点、二手自行车和手机交易市场、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全面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那些昼伏夜出、行踪诡秘的可疑人员和搬进搬出、用水用电反常等可疑情况,要跟踪调查,发现蛛丝马迹绝不放过,通过开展暗访侦查,获取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实施深度打击。二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告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全县各成员单位要设立并对社会公布专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
(二)密切协作配合。一要强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成员单位之间的执法协作。“打四黑除四害”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是打击整治主力军,既要积极作为、主动牵头,也要分清职责、依法办事,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并为他们的执法和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建立县、镇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由宣传、检察、法院、监察、食药办、农业、畜牧、质检、工商、食药监、公安、卫生、商务、文广新、安监、城管、财政、工信、供销、邮政等成员单位参加,建立联合排查整治办公室,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鉴定检测、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二要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要搞好法律会商。特别是对疑难复杂的“四黑四害”案件,要改变文来文往的传统沟通模式,积极提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改进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打击惩处效果。三要公安机关加强警种间、区域间的警务合作。要会同各警种、各部门实施整体作战、合成作战,特别是对“四黑四害”团伙、流窜、系列案件,治安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刑侦、经侦、网监等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共同办案。要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作用,对跨区域“四黑四害”案件线索,各涉案地要立足本地,积极主动地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五、步骤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初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今年10月上旬开始到今年年底,集中侦破一批“四黑四害”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并积累经验,努力探索在基层搭建合作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2012年,将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专题部署,继续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四黑四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一个阶段的工作分三步进行:
(一)排查摸底(10月份)。各单位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四黑四害”线索排查工作,并对掌握的案件线索逐一研究侦办措施、落实侦办责任。具体实施方案,要逐级上报备案、逐级盯办落实。
(二)集中整治(11月份)。各单位要对排查掌握的“四黑四害”线索逐一进行查办整改,公安机关迅速跟进侦办,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三)总结评估(12月份)。各单位要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察、定期检查和交叉互查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综合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把三个阶段的原则部署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做到边部署、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边深化、边巩固。各阶段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县专项行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是党和政府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为民除害、保民平安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决战决胜,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并结合行业特点和我县实际,制定本行业“打四黑除四害”实施方案。
(二)广泛发动群众。继续深化“行风评议”和“效能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广泛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虚心接受评议,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战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打一场“打四黑除四害”的人民战争。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同时把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广泛告知群众,委托有关统计调查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把群众评价作为此次专项行动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做到“三个严格区分”:严格区分一般性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严格区分一般从业人员与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严格区分被动盲从与主观恶意行为。坚持依法打击孤立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突出打击重点、突出打击效果,特别要把打击矛头对准那些利欲熏心、伤天害理,为牟取不义之财不惜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把功夫花在一般性违法违规问题上,防止把精力放在“大呼隆”、“刮地皮”式的清理整治上,切实打准打狠、打出实效。
(四)注意工作方法。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积极依靠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准确定位、精确打击,避免采用群众反感的大清查、大夜查等运动式做法,防止扰民。同时高度关注舆情反映,及时妥善应对,防止不良炒作。
(五)严格督导检查。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将采取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和职能委局承包制度,对涉及“四黑四害”的重点地区和部位,深入一线指挥督战。严格考核奖惩,定期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对行业内、辖区内“四黑四害”摸排不到位、打击整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