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孟津县教育局
关于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其中初中30名,小学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980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出生,具有孟津户籍或已派遣到孟津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计划内统一招收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省派“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学工作;
4、具有与报考层次、学科相一致或高层次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三、聘用职位及专业
1、初中聘用教师职位30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5名、英语9名、物理2名、化学2名、地理1名、体育2名。
2、小学聘用教师职位30名。其中语文14名、数学13名、英语3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孟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持以下材料:
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没有拿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尚未拿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的有效证明报考。
4、资格审查:报考者应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进行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所提交的证件要进行验证,确认无误后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原件退回。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信息采集费15元,笔试考务费80元。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08年8月16日凭有效身份证到孟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笔试及面试场所。
(一)笔试100分。其中教师职业技能知识科目40分,专业知识科目60分,两个科目同时笔试。
1、教师职业技能测试范围: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与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为主要内容。小学职位考中师层次相应知识,初中职位考大专层次相应知识。
2、专业知识测试范围:
报考初中语文、英语、地理、体育职位的人员以高中文科相应综合知识为主要内容;
报考初中数学、物理、化学职位的人员以高中理科相应综合知识为主要内容;
小学以初中教材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相应综合知识为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 (“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享受笔试成绩加3分的政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08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折合计入报考者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内容: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所报职位及专业,在现行教材中采取随机抽课的方法讲一节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所得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入报考者总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聘用及待遇
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照招聘职位和专业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要全部安排到农村缺编乡镇学校任教,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保证在农村缺编乡镇任教不少于3年。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不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实施方案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67922335 67921286
联系人:陆建华 陈建涛
二00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