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申报程序
一、村申请。拟建新型农村社区的村通过“4+2”工作法确定建设方案后,向镇人民政府写出建设申请。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申请需包括下列内容:
(一)社区所在行政村基本概况。
(二)申报新型农村社区的理由,社区所属类型和社区开发情况等。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案按照“4+2”工作法确定情况。
(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一是社区总体规划。包括辐射整合行政村个数及名称、小区总面积、拟建设栋数层数套数、建筑面积、可入住人口、总投资、工期等。二是社区内部规划。社区的基础设施、服务中心、超市、卫生室、幼儿园等情况。
(五)附件:
1、社区建设基本情况表
2、社区平面规划图
3、社区设计立体效果图
4、户型效果图
二、镇审报。镇政府审核同意后,以镇政府名义正式行文向县社区领导小组请示。
三、县批复。县社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审核后,召开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以县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批复。
四、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手续。乡镇收到批复后,督促指导各村20日内到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